國際功能、殘疾和健康分類系統

國際功能、殘疾和健康分類系統

2001年世界衛生組織以社會、制度和環境角度為出發點,訂立ICF系統,提供一套全面及標準的語言和框架給予健康與其相關的狀況作出定義。 ICF系統以多層面及多範疇的方式,除以個人身體結構功能、個人的活動及參與之外,更顧及個人進行活動及參與的行為與周遭的環境及其他個體的相互關係來看健康與有關的殘疾狀況 (參看以下「ICF系統」框架)。就以一位23歲需以輪椅代步的脊椎受損人士使用交通工具來進行活動作為一個例子:

  • 身體結構:腰椎及有關的神經線受傷。

  • 身體功能:腰間以下失去感覺、下肢肌肉失去活動能力。

  • 活動:行動受到限制、部份日常生活的自理需要協助,如洗澡、梳洗。

  • 參與:在學校上課及社交活動。

  • 環境因素:居住社區、學校設有無障礙設施,以輪椅代步及使用復康巴士上學及參與社交活動。

  • 個人(外在)因素:在家中得到家人協助進行自理活動、在學校得到老師及同學和朋友的支持。

ICF系統能以多角度的方式了解及剖析個人的身體健康及在社會參與的狀況。就以上例子,事主的身體結構雖然受損而失去感知和活動能力,但因為能使用輪椅作代步,而且有家人、同學等的支持和協助,並能有機會使用復康巴士及其他無障礙設施,讓他獨立及自主地進行參與日常活動,以致能實踐符合他本人意願和社會期望的角色。是次研究希望能以ICF系統中的範疇及其他因素,建立一套能兼顧使用者的需求及公眾期望的復康巴士服務系統。研究團隊現希望向政策人員、復康服務提供者及服務使用者就此新建立的系統獲取意見,繼而改善服務系統的代表性及認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