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進度

研究進度

第一階段 - 文獻回顧,海外經驗探討與訪談及焦點小組

ICF系統應用在交通服務方面的理論框架和應用的文獻回顧

  • ICF框架已被應用於醫療和公共服務政策及運作,但未應用於任何公共服務優先次序

  • ICF系統有助量化個人的身體功能、活動、參與以及環境因素

探討海外殘疾人士交通服務的政策和運作

  • 透過文獻了解美國、加拿大和台灣有關殘疾人士使用交通服務的資格準則

  • 選定地區一般無任何系統釐定使用交通服務的優先次序,並只採用一至兩個因素來釐定使用服務資格

  • 如台灣只採用功能狀況和環境因素來釐定資格

  • ICF系統的不同組成部分可作為安排復康巴士服務優先次序的一個多層面模型

了解政府、管理階層、執行階層和使用者層面對復康巴士服務的意見

  • 普遍對使用ICF框架釐定復康巴士使用者的優先次序持開放態度

  • 認為ICF框架將更能公平地分配復康巴士服務

  • 部份擔憂是否有足夠人力資源為現有和新加入的復康巴士使用者進行以ICF為本的評估工具

  • 營運團隊和使用者建議政府提供更多的人力資源來支援新建立的系統及有關的評估工具

就收集意見顯示出,可透過以ICF為本的復康巴士使用者評估結果,建立服務優先順序的機制,包括:

  • 身體功能

  • 出行目的

  • 活動能力

  • 生活參與

  • 環境因素

第二階段 - 確立優先次序系統之考慮因素

為建立以ICF系統為本的復康巴士服務優先系統的初形,第二階段旨在:

(1) 透過以ICF為本的評估工具為不同殘疾人士建立ICF檔案

(2) 經專家小組確立各ICF因素於復康巴士服務優先系統的重要性

透過招募60名復康巴士用戶所建立ICF為本的個案,及專家小組對ICF檔案進行查閱,確定不同ICF因素對復康巴士服務優先次序的重要性和相關性。 初步的研究結果如下:

  • 身體功能被視為釐定優先次序的最重要因素

  • 其他釐定服務優先次序因素順序為出行目的、活動能力、生活參與、社會或家人支援及環境因素

  • 社會或家人支援・出行目的為非ICF範疇的因素

第三階段 - 驗證方案

旨在進一步驗證所訂立的ICF評估和以演算法的優先順序系統。初步的三個優先順序系統如下:

  • 方案(一)

    • 優先級別分數由以下六個優先因素及其重要性決定:

      • 身體功能 (最高)

      • 出行目的

      • 活動能力

      • 參與能力

      • 家人/社會支援

      • 主觀認知環境因素 (最低)

  • 方案(二) 及方案 (三)

    • 根據以下等級結果整合以確定優先次序:

      • 根據身體功能,活動能力,參與能力,家人/社會支援,及主觀認知環境因素以確定「綜會評份組別」(當中家人/社會支援為非ICF因素)

      • 出行目的

      • 客觀地理條件

    • 結合三個等級結果確定優先次序

      • 方案(二):綜會評份組別 – 出行目的 – 客觀地理條件

      • 方案(三):出行目的 – 綜會評份組別 – 客觀地理條件

透過線上招募和邀請各組織參加ICF為本的個人評估及表達意見

將收集的ICF為本檔案和優先分數會提交給專家小組,就接受性、公平性、滿意度,以及成本效益方面評估

透過研究咨詢會收集不同的持分者對優先順序系統的意見

  • 如欲了解研究咨詢會內容及資料,請按此參閱